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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振奋!新国标后工信部首次回应电动车行业相关提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20  来源:电动车商情网  浏览次数:2702
核心提示:从电动车企业标准、地方管理方针到驾驶安全问题进行了全面回复。

    电动车今年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政协委员在十三届全国委员会上也多次上交关于电动车的提案,昨天工信部首次回应相关提案,从电动车企业标准、地方管理方针到驾驶安全问题进行了全面回复。

    本次答复函的内容提到,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1个省份以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形式发布了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明确对电动自行车试行登记管理;12个省份对电动自行车产品实行目录或公告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目录或公。

    强化电动车产品管理

    答复函对电动车新国标的制定思路做了详细说明,强调电动车新国标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并再次强调了对电动车防火阻燃的要求,可以说安全问题是新国标的底线。修订后的标准充分体现了强制性国家标准“保基本,兜底线”的要求,所有技术指标均为强制执行,从而最大限度地确保电动自行车产品的机械安全、行驶安全、电气安全和防火安全等各方面的安全性能。

    其次,答复函还提到低速车新标准的起草问题,计划号为20161682-T-339,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该标准起草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将保持密切沟通,按照低速电动车行业管理工作的有关部署,积极推动该标准制定工作,并以该标准为基础,研究建立健全低速电动车市场准入和监管制度,规范行业的发展秩序。

    各地电动车管理应因地制宜

    答复函指出国标车为非机动车的属性已经明确,是否上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不做统一要求。对于超标车,则纳入电摩及轻便摩托车的类别进行管理,需上牌、登记及购买保险,车辆驾驶人应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将制定电动车锂电标准

    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探索从锂离子电池入手,推动电动自行车用电池产品的规范化。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积极研究对其他电动自行车电池产品规格进行规范的可行性,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建立备用电池共享服务机制的可行方式。这意味着电池行业的整顿还将继续,铅酸电池市场依然存在很大变数。

    工信部本次的答复函可谓喜忧参半,不少行业内争论的悬而未决的问题工信部也给出明确答案,比如轻便摩托车也需要驾照,但整体来看,国家给予地方管理很大的自由度,可以因地制宜的制定相关政策,没有一刀切,这无疑对电动车顺利过渡到新国标时代有着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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