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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摩托“醉驾”亟待整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3-31  浏览次数:560
核心提示:近年来,摩托车大量进入农村,成了农民出行的主要代步工具,摩托醉驾也成了农村交通事故频发的罪魁祸首。笔者获悉,据不完全统计

近年来,摩托车大量进入农村,成了农民出行的主要代步工具,摩托“醉驾”也成了农村交通事故频发的罪魁祸首。

笔者获悉,据不完全统计,颍上县拥有二轮摩托车9万辆,有证入户近6万辆,3万辆为无牌无照车辆。醉驾入刑后,酒驾车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数量呈稳步下降态势,而酒驾车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多为摩托车。 2010年2月15日深夜,颍上县慎城镇下园村一男子醉酒驾驶摩托,冒雨带女友从练唱房回家,行至人民东路金山角公园附近,与停靠路边的客车相撞,该男子和女友当场撞死。今年1月以来,该县发生37起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3万元。其中醉酒驾摩托占交通事故总数的71.2%,肇事的摩托车,或无牌无证,或不戴安全头盔,或超速行驶,或严重超载,或乘员侧坐,而醉驾行驶则更是比比皆是。

众所周知,“酒”在农村交际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与城里人相比,一些农村人“逢宴必酒,逢酒必尽”的习俗更是难以节制,这是导致摩托车醉驾案件高发的诱因。很多村民认为驾驶摩托不需要什么培训,就像骑自行车那样,边骑边学即可学会,以致无证驾驶摩托现象较为普遍,也有认为,酒驾摩托的危险要远远小于酒驾汽车的危险,甚至误以为酒驾摩托不构成违法。这一切,暴露了在打击酒驾和宣传方面都存在薄弱环节。

消除农村交通安全隐患,须从打击酒驾摩托开始,这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交警部门要像整治汽车酒驾一样整治摩托车,严管重处,抓出实效。交通运输部门应完善农村交通设施,加强打击酒驾摩托的宣传教育。乡村党政与群团组织,也应利用一切可能的形式,结合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进行这方面的宣传,确保农村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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