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的处罚通知单。
“我真冤,骑电动三轮车送快递,我的C1驾照竟被扣了24分!”这几天,这件事发生在了济南的快递员刘建身上。对此,济南历下交警的执法依据为:刘建所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属于摩托机动车,驾驶人须持D照本且须挂牌行驶。但这一处罚对三轮车驾驶者来说,是一个无解的套:2009年济南将电动三轮车划为机动三轮车,但大量在售的电动三轮,不在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中,根本无法挂牌上路。
车主委屈:满大街无牌三轮咋单罚我?
16日下午5点,省城的快递员刘建在历山路与山大南路交叉口的西北角一带,等顾客来收快件:“一辆交警执法车停在路边,交警上来就问有没有证,紧接着就拔下了我的车钥匙。”
一听说查证,刘建赶紧把自己的驾驶证、身份证、电动车质量合格证、购买票据等向交警展示。“交警称,电动三轮车属于摩托车,驾驶人得有D照驾驶本,而我是C1照本,属于证驾不符;还说我未上牌照,开了罚单然后把车拖走了。”刘建说。
17日一大早,刘建就拿着罚单去济南市历下区交警大队办理相关处罚事宜。但处罚结果却让他大吃一惊,“要扣24分,并缴400元的罚款。”刘建称,工作人员告知自己违反了两项交通规则,“一是证驾不符,扣12分;二是车辆未上牌照便上路行驶,扣12分。”
面对驾照扣24分的处罚,刘建倍觉委屈。自己入行不久,刚花了3000元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济南满大街都是电动三轮车,他们是不是都该被处罚?这让我们以后还怎么拉货送快递?”因对判罚结果有异议,刘建尚未接受处罚,并表示将申请行政复议。目前,其电动三轮车仍被历下区交警部门扣押。
交警依据:证驾不符 三轮未挂牌照
“驾驶机动摩托车须持D照驾驶证。当事人持C1证驾驶,其行为已构成证驾不符。”济南市历下区交警大队的工作人员称:按照相关规定,当事人的电动三轮车为摩托机动车,“机动车未挂牌便上路,自然违法。”
工作人员所指“规定”是2009年济南市公安局、交通局等七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三轮车管理的通告》。通告中将电动三轮车划为机动三轮车一类;违反该通告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予以处罚。山东舜启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友震称:电动三轮车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法律尚未作明确规定,“一般最高时速超过2 0 km、自重超过40kg的电动助力车都会被划入摩托机动车范畴。如此,驾驶人须持有D照,也应挂牌。”
21日,由于车辆被扣,记者并未看到刘建的电动三轮车。“跟我同事这一辆差不多。”刘建指了指其身边的这辆快递车。刘建称,电动车买来后还需要改装加上车篷。记者抬车试了试重量,粗估应在50kg以上,远超40kg的标准。至于时速,刘建本人也承认远高于20km。“扣车、扣分、罚款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若对此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济南市历下区交警大队的工作人员表示。
行业尴尬:能挂牌的工信部只准七款
刘建道出了自己的委屈:“不是我不想挂牌,是根本无法挂牌。”刘建当初买车时,也曾专门到车管所咨询过,得到的回复是无法挂牌。济南市历下区车管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车辆型号未列入国家工信部所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里,该车便无法挂牌。记者查阅国家工信部官网公布的历次《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发现:自2014年下半年起,工信部才开始逐步将电动三轮摩托车列入相关产品目录中。目前,在列品牌仍稀少,仅有七款电动正三轮摩托车。
市场上的电动三轮车品牌中,多数如同刘建购买的“雅马哈”一样不在名录内,却又属于机动车;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不挂牌便无法上路。照此推论,除工信部认可的七款电动三轮车外,大多数在济南不能上路。但现实生活并非如此。放眼济南大街小巷,遍布电动三轮车踪迹。它因车体小、价钱低、拉货载客方便,深受工薪市民欢迎。22日8时,记者站在和平路与山大路交叉口数了数,20分钟内有三四十辆电动三轮车经过。
“一个月一般能卖100多台,大店能卖两三百台,拉货、干小买卖的,都喜欢买这车。一天就用一块多钱的电,非常省钱。”天桥区电动车批发市场的电动车商王经理称,自己两个店的电动三轮车销量不错。当被问及能否挂牌时,王经理称,电动三轮车无需挂牌,“都挂不上牌,骑的时候躲着点交警就行。”
死胡同:工商准卖 工信部不准挂牌 交警只管罚款
除了刘建,不少快递员也表示曾遭遇到类似处罚。为此,他们甚至总结出经验之谈。“少去经十路上的大路口,那里最有可能被罚,”“远远看到交警,就尽量躲,”“被交警逮到,一定说好话,求交警罚款但别扣车。”
济南一号店的快递员老李称,电动三轮车被查,有很大的运气因素,“逮到了就认罚,态度还得好。”为验证老李的“运气说”,记者于22日8点40分至8点50分在历山路与解放东路交叉口进行验证。当时,恰有一名巡逻交警在此执勤。8点40分,该路口东西方向红灯亮起,一分钟不到,路口便聚集了十多辆未挂牌且不知名的电动三轮车。该名交警未予以处罚,一辆三轮车甚至与交警擦身而过。
此外,刘建更加不解:机动车产品目录没有,不能挂牌,买了上路被罚,为何还要生产销售?
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人员称:工商部门认定电动车商家经营是否合法,主要是检查其有无生产许可证,“只要有生产许可证,商家便可在市场上进行销售。其他的不在工商部门的职权范围内。”济南市质监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该问题是全国电动三轮车行业的通病,“市场需求大,厂家便大量生产。行业准入门槛低,又没有明确的国家标准,造成了监管空白。”
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英张洪英称,交警部门虽执法有依,也应看到电动三轮车的使用现状。“送水工、快递员等基层劳动人民都使用它,交通安全隐患值得考虑,但更应看到电动三轮车的便利之处,希望政府部门能合理规范疏导,而不是一罚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