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5年1月起,既有全国性的电动车新政策,又有地方性的管理新规,主要涉及超标电动车淘汰、充电与电动车管理条例的实施,提前了解!
一、非标车过渡期结束,1月1日起禁止上路
西藏日喀则
根据当地2021年9月发布的《关于整治无牌无证两轮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注册登记上牌的公告》相关内容,“超标”或相关手续不齐全的两轮电动车过渡期有效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从2025年1月1日起持有过渡期号牌的电动车严禁上路行驶。
从1月1日起,驾驶无牌两轮电动车的上路,予以扣留,3个月不接受处理,直接报废;同时对无证驾驶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三轮摩托车,处以200-2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驾驶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的,罚款50元。
建议广告车主及时关注通告通知,遵守交规,驾驶合法合规车辆上路,文明出行,并在购买电动车前提前了解是否具有资质,是否可以上牌,无法上牌坚决不能买。
河南郑州:黄牌超标车过渡期12月31日结束
河南郑州超标黄牌电动车数量百万辆,因此过渡期也顺应民意延长了两次,经过两次延长,河南郑州的黄牌超标车过渡期将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如果不延长,那么1月1日起,当地超标车将禁止上路。
云南曲靖麒麟:1月1日起,非标电动车禁止上路
根据《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宣布,已申领“白底红字”非标电动自行车临时过渡号牌和行驶证的车辆,均超过有效期,禁止上道路行驶。老旧、非标车主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更换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自2025年1月1日起,违规上道路行驶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将面临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如果你的电动车被列入禁行名单,可以考虑提前置换一辆合规的电动车,在置换新车之前,一定要确保自己的电动车符合国家标准,避免因为违反规定而被罚款或者扣车。
总结:
综上来看,全国多个省市地区的超标车就要在1月1日起迎来斩杀,通过政策支持和落地实施,让当地的电动车使用更加规范化,除了针对车辆的政策,大家在日常用车时也需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在车辆停放、充电时也要注意规范。好了,你们当地有没有电动车新规将要执行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摩托车与配件的观点或立场。本网站刊载的内容(原创除外),均在网上搜集,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