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摩托车上蓝牌其实就是“套牌”:购买一套轻便摩托车的合格证和标牌,然后匹配在普通摩托车上。道理虽然简单,操作起来却并不简单:普通摩托车想要上蓝牌,首先需要拿到摩托车工厂的合格证,然后修改车架号和发动机号。换句话说,为套牌提供便利的摩托车工厂,是这个利益链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以南京市为例,一个普通摩托车的指标(黄牌照)在15万元左右,而一个轻便摩托车的指标(蓝牌照)只要4万元左右。普通摩托车套牌成功,意味着摩托车主低价获取了指标,车商和套牌工厂额外赚取了费用,利益合谋之下,套牌产业链条逐渐完整,乃至于成为众人眼中“公开的秘密”。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黄牌摩托车排量更大、速度更快,加上毫无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的套牌车主,本身就有更高的安全隐患。更重要的是,套牌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虚假的信息会给责任认定以及事故处理带来极大麻烦。巨大的安全风险,明确的法律责任,套牌摩托车何以成为“公开的秘密”?
某摩托车厂家的销售人员坦言,将普通摩托车“套牌”成为轻便摩托车,企业能多赚几千元的利润,这里面企业所涉及的违法行为,他们心里非常清楚,只要政府部门政策收紧或严查,企业就会暂停办理蓝牌摩托车业务。厂家利令智昏的做法为人不齿,其自欺欺人的“游击战术”则让人不解——媒体记者轻易就能发现的“猫儿腻”,相关职能部门何以无动于衷?更进一步追问,这些套牌车辆如何通过监管部门的信息审查?销售者和监管者之间是否有可能存在利益往来?
在接受采访时,南京市车辆管理所的工作人员表示,车管所已提高车辆登记审查标准,近期没有上过超标的蓝牌车,并郑重保证今后绝不再有超标摩托车上蓝牌的情况发生。对于职能部门来说,套牌摩托车大行其道,意味着监督管理工作的失守。当务之急,不是拍胸脯、打包票,而是及时查找原因:如果存在管理漏洞,那就应该拾遗补缺、健全管理;如果存在利益勾兑,那就必须追究责任、以儆效尤。只有查明原因,才能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岂能摆出一副“既往不咎”的姿态?
套牌车事关公共安全,除了对个案进行查处之外,有关部门更应该拿出应有的重视态度,只有建立全链条长效监管机制,才能有效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同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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