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必须配有脚踏板,最高设计时速不得超过25km/小时,整车重量在55kg以内,电机功率不得超过400W,电池电压不得超过48V。电动轻便摩托车无脚踏板,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50km/小时,整车重量可超过55kg,电机功率在400W-4kW之间(非强制),电池电压无限制,不能载人。电动摩托车无脚踏板,最高设计时速可大于50km/小时,整车重量可超过55kg,电机及功率可超过4kW,电池电压无限制,可载一名成年人。
据了解,目前陕西省的电动自行车号牌号码均为7位数字。正式的电动自行车号牌底色为蓝色,字体和框线为白色;过渡号牌底色为黄色,字体和框线为黑色。营运类号牌底色为橘色,字体和线框为白色。
根据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规定,不符合新国标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应当办理过渡号牌注册登记,核发过渡电动自行车号牌。2019年4月15日-9月24日期间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可参照过渡车辆政策执行。2019年9月24日以后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予挂牌。2021年1月1日起,严禁为未获CCC认证、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购买的合标电动自行车应在购车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挂牌。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