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中国经济思想与实践研究院院长李稻葵认为,当前制约摩托车产业发展和消费升级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摩托车按年份强制报废制度。
据了解,按照目前的政策规定,摩托车不论排量、行驶里程,无论是电动摩托车还是燃油动力摩托车都是13年强制报废,个别省份还把13年的强制报废期缩短为11年,这一政策已经实施多年。
李稻葵委员认为,摩托车按年份强制报废,实际增加了碳排放,与新的绿色发展要求不符。当前,我国摩托车产品质量已经大幅提高,由于居民使用习惯的改变,一定时期内摩托车实际行驶里程数大幅下降。因此,按年份强制报废摩托车,会导致大量车况良好的摩托车退出,造成巨大浪费。
同时,“一刀切”强制报废也会影响摩托车产业发展和消费升级。李稻葵委员表示,摩托车按年份强制报废政策相当于对摩托车拥有者额外征税,任何对消费者征收的税都有可能降低消费意愿,摩托车按照年份强制报废制度可能减少摩托车的市场需求,从而限制摩托车产业发展。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李稻葵委员建议,用市场化、绿色化的方式改革摩托车按年份强制报废制度。比如,建立超长服役摩托车年检制度。一旦年检发现安全隐患或者排放达不到摩托车出厂标准,给予警告,要求车主在规定时间之内修理达标,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够达标的,车辆强制报废。同时,采取经济手段鼓励超长服役摩托车报废。对于使用13年以上的摩托车,按照购置价格的一定比例,国家给予报废补贴,专门用于购置新车,以推动摩托车消费,减少碳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