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新港海关对768个质量不合格进口摩托车头盔依法实施退运处理,这是天津海关首次退运不合格进口摩托车头盔。
据了解,海关关员在抽查检验时发现,该批头盔属于A类盔。根据国标GB811-2010《摩托车乘员头盔》要求,A类盔应满足相应的结构、质量、视野、刚度性能、标识内容等要求,其中要求重量应不大于1.6kg。经实测,该批摩托车头盔单件重量超过1.6kg,不符合上述国家标准。
头盔重量过大会加重摩托车乘员颈椎的负担,长期佩戴会引起颈部肌群慢性劳损,进而增加颈椎疾病的发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