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规范摩托车通行秩序,减少涉及摩托车的交通安全隐患,结合本市道路交通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哈尔滨市摩托车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明年1月1日起,在市区内部分区域道路实施限制摩托车通行的管理措施。
据了解,摩托车指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限制通行的管理措施如下:
一、除机动车号牌为黑A牌照以外的摩托车,全天禁止在四环路(绕城高速)围合区域(不含四环)、哈尔滨新区的平房片区和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区域内通行。
二、黑A牌照摩托车,每日20时至次日6时,禁止在三环路(阳明滩大桥、达康路、电碳路、化工路、滨北桥、中源大道、祥安南大街)围合区域(含三环路)内通行。
三、黑A牌照摩托车,全天禁止在市区内下列桥梁和道路通行:
文昌高架、宣化高架、前进高架、安阳路高架、康安高架、城乡高架、乐松高架、公滨高架、南直高架、滨北高架、进乡高架(上述高架桥不含地面道路);
道里区:霁虹桥、霁虹街(抚顺街至经纬街)、经纬街(友谊路至地段街)、友谊路(河润街至一面街)、友谊西路(河鼓街至阳明滩大道)、尚志大街(友谊路至经纬街)、群力第一大道(上江街至阳明滩大道)、丽江路(友谊西路至群力第五大道)、兴江路(友谊西路至群力第五大道)、景江东路(友谊西路至工农大街)、景江西路(友谊西路至工农大街)、群力大道(上江街至阳明滩大道)、群力第五大道(上江街至阳明滩大道)、防汛路(松花江公路大桥至江桥胡同);
道外区:江畔路(江桥胡同至道外二十道街);
南岗区:红军街(霁虹街至河沟街)、中山路(河沟街至珠江路)、花园街(海关街至大成街)、中宣街(中山路至宣化街)、长江路(宣化街至南直路)、西大直街(教化街至红军街)、东大直街(红军街至大成街);
香坊区:和平路(中山路至三大动力路)、哈平路(三大动力路至科研路)、赣水路(鸿翔路至中山路);
哈尔滨新区:世纪大道(天元街至天翔街)、滨水大道、天翔街(世茂大道至滨水大道)、天元街(世茂大道至滨水大道)、世茂大道(松北大道至祥安南大街)。
警用、环卫等公务用摩托车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违反本规定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交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