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异地办”“便捷办”“网上办”等三个方面12项公安交管优化营商环境新措施,这12项新措施将于2020年11月20日起正式实施。从今天开始,我们将分三期对三方面新措施进行详细解读。今天是“异地办”相关措施的解读。
近年来,公安部相继推出摩托车全国通检、新车免检等措施,大大便利了城乡摩托车主异地工作生活,目前已有142万辆摩托车异地检验,766.4万辆摩托车享受新车免检政策,减少群众交通、检车费用10亿元。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员、车辆、货物大流动持续增强,快递、外卖等新业态蓬勃兴起,在外地驾驶摩托车务工的人员日益增多,异地考领摩托车驾驶证需求旺盛。为此,在实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非营运小微型客车档案网上转递基础上,公安部再推出两项便利摩托车登记考证的新措施,方便群众在异地工作、生活。
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进一步便利群众就近、自主考试领证。
推行摩托车转籍异地通办
对在全国范围内办理摩托车转籍登记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档案,车辆信息网上转递,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减少面对面接触式办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减轻群众负担。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目前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户籍地以外办理机动车登记,满足群众异地工作生活驾车需求;但同时需提交所在地居住证明,以便提供精准化服务管理。随着经济要素社会流动性不断增强,群众在异地工作生活更加普遍。为进一步便利群众异地驾车出行,此次改革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
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
对本省户籍居民在省(区)内异地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新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便利群众省内异地购车登记,助推省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考虑到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交通结构不同等因素,该项措施先行在山西、内蒙古、安徽、福建、江西、湖北、广东、广西、海南、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13个省(区)试点。
公安部将密切跟踪、及时总结、科学评估,根据试点实施情况有序推进扩大范围,不断拓展改革受益面。此外,对于已经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的地方,仍需按当地政策执行。
二手车出口对促进与其他国家经贸往来,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作用。2019年,商务部会同公安部、海关总署印发《关于支持在条件成熟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部署在全国试点推行二手车出口,激发国内汽车消费市场活力、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为开展二手车出口创造便利环境,助推外贸稳增长工作。此次改革:
推行二手车出口临牌异地通办
一是便利临牌核发。对二手车出口企业收购机动车用于出口的,简化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可以直接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无需核发正式号牌,简化手续,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便利转移登记。对二手车出口企业在异地收购机动车的,可以在机动车原登记地直接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无需返回企业所在地办理,减少企业两地间往返,降低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