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分规则"
对于很多车友来说,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罚款是小事我们在这里简单介绍下跟骑行关联比较大的问题—— 扣分“规则”。
● 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的,罚款2000元,拘留15日;
● 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收缴摩托车;
● 驾驶拼装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收缴摩托车;
● 驾驶无号牌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100元,扣12分;
●故意遮挡、污损摩托车号牌的,罚款200元,扣12分;
● 摩托车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罚款100元,扣6分;
● 驾驶摩托车闯禁通行的,罚款100元,扣3分;
● 驾驶载人摩托车通行禁行区域的,罚款100元,扣3分;
● 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20元,扣2分;
● 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载人数的,罚款200元;
● 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罚款50元;
● 使用摩托车牵引车辆的,或者为非机动车助力的,罚款100元;
● 摩托车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罚款200元,扣3分;
● 驾驶摩托车冲闯红灯的,罚款100元,扣6分;
● 驾驶摩托车逆向行驶的,罚款200元,扣3分;
●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摩托车牌证的,罚款2000元,拘留15日;
● 挪用、套用其他摩托车的牌证的,罚款2000元,拘留15日;
● 醉酒后驾驶摩托车的,拘留15日,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扣12分;
● 摩托车违反规定停车的,罚款100元;
● 拒绝接受执勤交警检查,驾驶摩托车逃离的,拘留15日,罚款500元。
来源不合法的车,没有购车发票的车,被扣了基本就拿不出来了。所以还是尽量手续完备,不要贪图手续不全的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