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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建议郑州解禁摩托车:加强管理,而不是一刀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08  来源:网易河南  浏览次数:1462
核心提示:争议了35年的禁限摩再次进入大众视野。吉利董事长李书福在全国两会上建言试点开放禁限摩,引发网友关于是否就此取消的遐想。近
       争议了35年的“禁限摩”再次进入大众视野。吉利董事长李书福在全国两会上建言试点开放“禁限摩”,引发网友关于是否就此取消的遐想。

近日,有郑州网友在《领导留言板》上建言,希望郑州能像西安那样包容摩托,建议理性对待摩托车,加强摩托车的管理,而不是一刀切。

网友表示,从1997年5月1日起,郑州市停止为市区内摩托车注册登记,郑州禁摩23年了,汽车保有量骤增,带来的堵车和城市污染,以及车位稀缺导致的乱停车,目前的汽车限行政策也印证了这一点。摩托车同样是机动车,需要上牌和考驾照,同时人均占地更少,排量更小,更有利于解决拥堵、停车难和污染。相比电动车,因为有牌照和驾照,更方便扣分和管理,同时经过培训的驾驶人比电动车更注意遵守交通规则。因此建议加强摩托的管理,而不是一刀切。

在管理方面,建议:

1.可以借鉴西安的增加摩托专用车道,来减少事故,也可以调研一下,西安放开摩托是不是加重了拥堵或者增加了事故死亡人数;

2.施行带牌销售,从源头上杜绝无牌、套牌的现象,比如广东的政策;

3.对超速飙车、炸街扰民的给予相应处罚,减少事故。

4.或者放开小排量摩托,比如开放250排量以下的摩托,这种排量就是代步出行所需,与电动车的区别不过是驱动方式的区别。

希望领导能像西安那样包容摩托,理性对待摩托在交通中起的作用。

对此,郑州市12345市长热线回应: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查收,并即时转市公安局处理落实,现已办结回复,特将回复结果告知如下:

首先,感谢反映人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

摩托车注册登记:依据1997年郑州市《关于限制摩托车发展的通告》之规定,自1997年5月1日起,郑州市已停止为市区摩托车注册登记。公安交通车辆管理部门并未禁止摩托车的注册登记等相关业务的办理,只是限制了在郑州市区指定范围内的业务,可到郑州的各郊县车管部门办理摩托车的注册登记等相关业务。

禁摩:《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08年10月31日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2008年11月28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是为了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禁止拖拉机、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人力架子车、蓄力车在城市建成区道路上通行。

《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是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由有立法权的省、市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政府无权撤销,按照立法法规定,同级政府、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等部门和人大代表对立法有提案权,包括废止某项地方性法规。

写信人反映,我们会认真讨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主动向地方立法部门报告,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协商;同时我们会广泛听取地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倾听民众的要求和愿望;积极研究,依法定程序立修改废。

感谢您对郑州市城市建设与管理的关心与支持,欢迎随时监督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底,西安市发布“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规定2012年8月31日前发布的西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一律废止。2009年发布的《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的通告》中,关于禁摩的规定同样失效。西安一跃成为成为全国摩托车爱好者眼里的圣地,而且多数摩友认为,摩托车在解决交通拥堵上有一定作用。

今年疫情期间,由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风险较高,自行车和电动车又不够快捷,很多市民目光纷纷投向了摩托车,都觉得应该暂时取消禁摩。因为摩托车、电动车都是敞开的户外交通工具,空气始终保持流通,所以可以让人们远离潜在的病源,有效的降低病毒的传染性。

关于郑州“禁摩”,网友一直争论不休。支持“禁摩”派认为安全隐患较大,郑州不适宜解禁摩托车,而反对派认为,摩托车作为一种被认可的交通工具,只要管理好,方便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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