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昆明市公安局发布《关于举行<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对2007年9月1日至2009年1月1日期间注册的摩托车禁行范围做了扩大。
其中第十二条“持有入城准行证的摩托车,达到报废条件或者遗失的,入城准行证作废,不再补办和续办。”,意味着拥有入城证的摩托报废一辆少一辆,我国摩托车强制报废年限为13年,那么从2007年9月1日开始计算,也就是说2020年9月1日起,昆明市或将迎来全面禁摩!
距离公告已经过去很多天了,很多人或许已经忘记这则公告在当天引发的热议,但关注两轮的人,身处这个圈子里的人,从不敢懈怠!
近日,中国摩托车商会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摩托车分会联合发函,表示已会联合整理、起草并递交了《关于对<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函》。
《意见建议函》首先对昆明市公安局通过公开征询意见的举措表示感谢,但对其在规定中针对摩托车的管理政策一路收紧,以及此次新规拟“禁摩”的做法,深表遗憾并明确表示反对。
在《意见建议函》中,还客观阐述了摩托车作为交通工具出行的优点及改善交通拥堵的正面效用。最后,建议昆明市公安局适度放开摩托车道路骑行,对合法两轮车上路予以总量规划和控制,优化市交通工具结构。
商会和分会也表示,如有需要将全力配合开展相关调研工作,并发挥自身优势,联合地方行业组织等倡导宣传文明交通、和谐交通,广泛组织安全教育活动,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推行文明驾驶承诺,安全驾驶活动培训等警民共建活动,提高摩托车驾驶者自身的规范及安全意识,同时也希望昆明市公安局在本次征求意见时、能广泛的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论证,拿出一个“依法有据、于民有益”的方案和规定,为昆明打造一个宽容、和谐、进取、向上的国际化城市形象共同努力。
这是继之前南宁禁摩事件后商会和协会的再一次发声。有官方组织助力,而不单单只是摩友们的热议、呼声,个人认为这是反禁摩道路上更好的开始!为商会、协会的担当点赞!
全国大部分城市的禁摩政策,都是基于90年代社会大环境背景所制定的,当时民众经济能力不足,摩托车需求量大,城市道路设置又跟不上,加上人的安全意识不足,禁限摩尚且有理可循。
如今,十几年过去了,经济快速发展,社会背景已经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管理手段上,各种高清电子眼、监控网络、道路施化、安全意识等各方面都有进步,以发展的眼光去看待摩托车,适当放开禁限,不也应是顺理成章的事吗?
昆明2016年高调亮相的“春城骑警”、国宾车在阅兵仪式上的出现、国家领导人接见外宾等重要场合上,摩托车都发挥着重要作用,这说明官方也是认可摩托车的。一些社会事件中,如发生地震、需要急救、高考等,摩托车也是具有不可替代性的,为什么到了民用的时候,就要把摩托车排斥在普通交通工具之外,去否定、禁止它呢?
究竟该管理的是人?还是工具?值得地方领导们好好思考!
关于反禁摩的理由,我们有很多,而且有理有据!
我们愿积极合法有序表达诉求,只希望能够得到平等对待。
最后,也请考虑下电动车的管理,同样是两轮,摩托车要考证,有牌照,骑士们安全意识也在逐渐提升,为什么偏偏摩托车要一刀切的全面禁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