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日电动车有限公司获得摩托车生产资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情况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网站于2019年5月10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17号)》,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19批)》予以公告,其中摩托车生产企业序号125号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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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工信部发布公告之日起,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湖北新日电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新日”)正式获得摩托车生产资质,湖北新日获得生产资质后,将按计划开展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相关产品的申报准备、生产和销售工作。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国标及一系列相关标准文件,电动两轮车划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及电动摩托车三大细分品类,同时,国家对生产企业的生产资质条件要求更为严格。湖北新日获得摩托车生产资质标志着湖北新日取得生产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轻便摩托车产品的行业准入,为湖北新日参与到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细分品类竞争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有利于丰富湖北新日电动两轮车产品种类,进一步提升湖北新日电动两轮车产品在部分区域市场的竞争力。
三、相关风险提示
虽然湖北新日取得了摩托车生产资质,但如果湖北新日生产销售的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轻便摩托车产品不符合消费者的需求,可能会导致销售不达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19批)》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