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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摩托车戴它不合规 这种“电饭煲头盔”戴不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2-15  来源:长江日报  浏览次数:3185
 

网友询问戴“电饭煲头盔”能否上路,12日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这样的头盔并不符合相关标准,建议摩托车和电动车驾驶员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头盔,遵法守规,安全出行。

11日,网友“月明风歌”在微博中贴了一张网络购物网站商品图片,商品是一个头盔,整体与常见电饭煲形状相似,两耳上方有“锅把手”,侧后脑处有“饭勺”,商品名称为“爆款网红摩托车电动车头盔”。这名网友向“武汉交警”官方微博提问,询问这种头盔能否佩戴上路使用,引发不少关注。

长江日报记者了解到,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和乘坐摩托车明确要求佩戴安全头盔,两轮电动车虽无明确要求佩戴头盔,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这一内容,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的非机动车驾驶员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头部损伤,即使作为受害人仍是有过错的,需承担一部分责任,因此摩托车驾驶员佩戴头盔也可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自身权益。

目前,我国摩托车乘员头盔执行的是GB811-2010国家标准,该标准中对摩托车乘员头盔的刚度性能、固定装置稳定性、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耐穿透性能等都有严格的要求,且会经过多次碰撞试验,符合该标准的安全头盔才是摩托车骑乘人员应依法佩戴的头盔。

市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称,网友图中发出的头盔只有商品图片和简单信息,并未提供完整的商品详情,但通过商品外形初步判断,该商品应不符合标准中“壳体表面应坚固、平滑,边沿应圆钝,以防直接损伤头颈部”“头盔外表面不应有超过5mm的外部突出物”等相关内容规定,应属于不符合国标的头盔,不适宜在骑乘摩托车时佩戴。

同时,武汉市中心城区禁止摩托车通行,新城区驾驶员驾乘摩托车时应注意车上每人都应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车驾驶员最好也戴好符合标准的安全头盔,可以最大程度保障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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