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针对燃油两轮摩托车四大类违法行为开展工作
燃油两轮摩托车未悬挂号牌、使用伪造、变造号牌等涉牌违法行为;
燃油两轮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行驶证等涉证违法行为;
燃油两轮摩托车非法改装、超速、飙车、追逐竞驶违法行为;
燃油两轮摩托车驶入禁限区域、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其中:
对未悬挂号牌、悬挂假号牌在路边停放的车辆依法清拖;
对非法改装、未悬挂号牌、悬挂伪造号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车辆依法扣留;
对扣留车辆不接受处理、不能提供合法来源证明或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目录的不予发还;
对无证驾驶、准驾不符、使用伪造、变造号牌的依法拘留;
对遮挡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驶入禁限区域等其他违法行为一律高限处罚。
在全警执法基础上,加强专项打击整治和日常综合管控,突出强化对早晚高峰、中午时段以及夜间等违法高发时段的针对性执法打击。
以主城区、环路、主要道路、节点交叉路口等重点区域为主战场,对非法改装、涉牌及飙车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特别是针对非法改装的大排量、高噪音燃油摩托车违法“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最大限度规范燃油两轮摩托车在本市通行秩序。
同时,强化源头管理,与交通、工商、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从销售、登记审验、改装、使用各环节严密非法改装摩托车执法管理链条,实现闭环管理。
针对加油站、快递分拣站、收费停车场、房地产中介等燃油两轮摩托车违法高发点位,开展排查核录工作,对未悬挂号牌、悬挂假号牌的摩托车,一律进行清拖。
积极开展社区摸排,依靠群众发现嫌疑车辆线索,逐个落地追查;主动深入送餐、寄递企业,排查、整改相关问题,消除潜在交通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