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国快递业历经十年持续快速发展,规模增速依然高位运行,新业态、新动能不断呈现。《快递暂行条例》此时出台,是为了持续推动快递业健康发展,保障快递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成快递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对于广大摩托车爱好者而言,《快递暂行条例》中的第十三条,是最值得关注的内容。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快递运输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和临时停靠的权利,不得禁止快递服务车辆依法通行。
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等部门,依法规范快递服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对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行驶时速、装载质量等作出规定,并对快递服务车辆加强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对其从业人员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培训。
快递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车辆。快递从业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快递从业人员所属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依照民事侵权责任相关法律的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此项规定表明对于快递用的车辆,地方人民政府均不得禁止通行。
目前,快递使用的车辆有哪些呢?
据小编的观察,目前快递小哥主要使用电动三轮车、燃油三轮车、电动两轮车、燃油两轮车这四种类型的车辆,其中又以电动三轮车和电动两轮车为主。
《快递暂行条例》的落地,是否意味着,即便是在禁摩城市,地方政府也不得禁止这些车辆的通行呢?
大胆、且娱乐地猜测一下,以后各位小伙伴要骑摩托车进禁摩区,可以选择装这个尾箱,穿个黄色的骑行服,显目又大方。
当然,这是一条娱乐消息,纯属猜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