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一定注意安全,驾驶摩托把头盔戴好。”3月6日,在利川城区丹桂园附近,一名摩托车驾驶人被交警查获时说。当天,利川市交警大队城区中队组织专班警力重拳出击开展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
近年来,随着摩托车数量迅猛剧增,驾乘摩托车成为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主要交通出行方式之一。但由于不少摩托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无视交通法规,特别是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严重加剧了事故损害后果,成为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之一。为加强和规范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更加精细精准有效遏制摩托车事故发生,3月初,利川市交警大队联合辖区乡镇交警中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
在整治行动中,民警采取定点检查和巡逻执勤等方式加大查纠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力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同时,查缉民警在路检路查中保持高压态势,始终坚持“六个一律”,即对查处的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状态不消除一律不予放行;对查处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一律组织观看《生命没有彩排》宣传警示片;查获的违法行为一律按交通法律法规处罚到位;对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一律扣留,办齐相关保险后予以返还;对查获的涉嫌盗抢来路不明的摩托车一律交办案部门查处;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一律强制报废并销毁。
据悉,利川市交警大队城区中队目前已查获不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1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