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强化原特区外道路交通秩序管控,降压交通事故,深圳交警采用异地化用警、大兵团作战、全区域覆盖的模式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
继之前在龙岗、宝安、龙华、光明开展了四次整治行动后,昨天,深圳交警开展了第五次整治行动,此次行动采取区域联动的模式,行动区域覆盖宝安、龙岗、龙华、光明、大鹏五个区域。
此次行动,深圳交警举全警之力,按照“全覆盖、全时段、无死角、拉网式”的整治方法,抽调各大队警力共1650余人,设置85个整治组,联合各辖区公安分局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查扣摩托车电动车2941辆,其中电动车1878辆,两轮摩托车245辆,三轮车805辆,铁甲威龙7辆,农用车6辆。
仅今年以来,全市共发生涉及三轮车的各类道路交通事故1813起,造成10人死亡,84人受伤。
那么,这些交通事故都有什么特点呢?
电动(机动)三轮车隐患突出
由于对电动三轮车至今还没有国家标准,因此现在的电动(机动)三轮车均属非法生产,也无法取得牌照,更不能上路行驶。因此也同样不能用于送快递。由于无法上牌、未购买保险,一旦发生事故,赔偿、医治费用等问题不但会给受害者及其家属带来伤害,也会给使用人、快递企业造成困扰,得不偿失。
原特区外辖区事故占比大
原特区外区域,三轮车辆事故较为突出:
其中宝安区发生涉及三轮车事故651起,占全市总数35.91%;龙岗区发生涉及三轮车事故476起,占全市总数26.25%;龙华区发生涉及三轮车事故189起,占全市总数10.42%;光明新区发生涉及三轮车事故187起,占全市总数10.31%;四区相加占全市总数82.89%。
那么对于这样的情况,交警落实电动三轮车管理工作“六个一律”;
在日常整治行动中,深圳交警将严查电动(机动)三轮车违法行为,落实“六个一律”:
1、全市道路范围,一律禁止电动三轮车通行;
2、对违法使用电动(机动)三轮车且无相应驾驶资质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3、对于企业或单位违法使用电动(机动)三轮车的,一律实施双拘留,不但追究驾驶人的违法责任,还要追究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的管理主体责任;
4、对于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实施事故责任双追究。不但追究驾驶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还要追究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的监督管理责任;
5、对于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追究生产、销售企业(含门店)的事故连带责任;
6、对于企业或单位违法使用电动(机动)三轮车的,一律通过各大平台予以曝光。
积极协调,引导企业主动淘汰
针对我市部分快递从业人员及快递点使用电动(机动)三轮车的实际情况,深圳交警于2016年3月份开始就与快递行业进行了沟通,通过去函和组织座谈会的形式,解读相关政策,督促快递企业拒绝使用违规的电动(机动)三轮车。
2017年3月份,深圳交警再次组织召开座谈会,提醒、督促企业履行交通安全教育义务。全市各送餐、快递企业均现场承诺会加强内部管理,主动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培养员工养成良好交通习惯,使用符合法律规定的交通工具,并遵守禁行限行规定,绝不使用电动(机动)三轮车。
大部分企业顺利落实承诺
从近期深圳交警掌握的情况看,大部分快递企业能够信守承诺,逐步清理淘汰企业的电动(机动)三轮车,其中尤其是顺丰快递公司的进度突出,目前已完成了所有电动(机动)三轮车的淘汰更新工作。
但个别企业等未能信守承诺,继续使用电动(机动)三轮车,深圳交警依法进行了查处。下一步深圳交警将继续保持对电动(机动)三轮车违规上路的整治力度,涉及企业的依法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