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这位摩友的说法,这两天西安市政府发出了一个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了!我们也确实在“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找到了这一决定。根据这份决定,我们了解到西安市政府对2017年8月31日前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如下:
一、2012年8月31日前发布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一律废止,确需继续执行的,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重新制定发布。
二、本决定公布的拟修订的规范性文件,修订后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重新发布。
三、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其中宣传失效的文件中就包括2009年颁发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的通告》,这也就意味着其中关于“严禁轻便摩托车、摩托车在二环路(含二环路)以内通行;严禁外埠及本市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和市辖县的轻便摩托车、摩托车在三环路(含三环路)以内通行”的规定也就此失效。
据此,我们是否可以说西安摩托车解禁了呢?西安关于摩托车通行的相关规定,有证可查的确实只有这份2009年颁发的通告,这一文件被废止,也就意味着执法人员对于市区内合法驾驶的摩托车,失去了阻拦或处罚依据!从这一点看来,西安可以说是暂时解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