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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粤车船税大幅下调 摩托仍是36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28  来源:达摩院  作者:孔学劭  浏览次数:504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车辆车船税具体适用税额的通知》正式发布。据悉,从2018年1月1日起,广东省将大幅下调车辆车船税税额。据广东地税透露,税额调整到位后,预计每年可减税18亿元。但遗憾的是,摩托车保持原税额标准,仍是36元。

 
此次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除中型客车(核定载客10-19人每辆)与摩托车保持原税额标准以外,广东车辆车船税将全面下调。

其中,与企业有关的货车、挂车、作业车和机械车减税幅度超过80%;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适用税额从180调整至60元,1.0-1.6升(含)乘用车的适用税额从360调整至300元,1.6-2.0升(含)乘用车的适用税额从420元调整至360元。具体标准及下调情况见附表。
 
广东省地税局提示,除下调税额标准外,车辆车船税优惠政策、征收渠道、纳税期限等均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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