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即日起,将集中开展隐患排查,结合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辖区各村居、场区、工厂,并组织发动交通安全员和劝导员,全面摸清无牌摩托车底数,精确掌握摩托车及驾驶人基本情况。
登记造册、存档备案,并提交当地道安办、村居委员会共同督促隐患整改。持续推进摩托车“带牌销售”,督促无牌无证、逾期未检验、未审验、未报废和未换证的摩托车及驾驶人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从源头上扼制和减少摩托车涉牌涉证违法。
登记造册、存档备案,并提交当地道安办、村居委员会共同督促隐患整改。持续推进摩托车“带牌销售”,督促无牌无证、逾期未检验、未审验、未报废和未换证的摩托车及驾驶人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从源头上扼制和减少摩托车涉牌涉证违法。
福建将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全省每月将同步开展全省整治摩托车涉牌涉证违法统一行动,以农村集圩场所、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增设临时执勤点,集中优势警力,自行开展严厉查处驾驶拼装、组装、已达报废标准、无牌摩托车上道路行驶,无证驾驶摩托车以及不戴安全头盔、超员等摩托车重点违法行为统一行动。
集中查扣和依法处理一批无牌证摩托车,有效消除安全隐患;为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各地将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乡镇交管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乡镇交通安全员、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作用,及时劝阻、纠正、举报无牌摩托车。
集中查扣和依法处理一批无牌证摩托车,有效消除安全隐患;为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各地将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乡镇交管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乡镇交通安全员、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作用,及时劝阻、纠正、举报无牌摩托车。
持续推进治安防控
针对无牌摩托车加油问题,要求各地主动配合安监、商务等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和工作指导,督促各加油站落实散装汽油购销实名登记等安全管理措施。提请治安部门,督促辖区派出所加强对重点区域、部位的巡逻盘查和安全防控,指导加油站点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措施。
依法查处无牌摩托车驾驶人在加油站寻衅滋事、扰乱经营秩序、侵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等案件,严厉打击非法购买、储存、携带汽油违法犯罪活动。
依法查处无牌摩托车驾驶人在加油站寻衅滋事、扰乱经营秩序、侵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等案件,严厉打击非法购买、储存、携带汽油违法犯罪活动。
各地将联合治安部门深入村居、企业、学校及加油站,广泛宣传《福建省散装汽油购销安全管理办法》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双微平台和手机短信等,教育警示摩托车驾驶人遵规守法、文明驾驶。公布举报电话及网络平台,鼓励群众举报摩托车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
适时召开新闻通气会,曝光一批涉及摩托车典型违法和事故案例,以案释法,阐明驾驶无牌证摩托车的危害和法律后果,争取社会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适时召开新闻通气会,曝光一批涉及摩托车典型违法和事故案例,以案释法,阐明驾驶无牌证摩托车的危害和法律后果,争取社会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省交警总队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守法文明驾驶,迅速行动起来坚决抵制交通违法、抵制无牌摩托车上路行驶,共同维护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此外,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安交管部门将始终保持对违法的高压态势,对未取得通行牌证的机动车辆上路行驶的将一如既往严查严管;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当事人予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