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车行购买一辆摩托车,在上牌时,发现摩托车合格证已经过期,导致车辆无法上牌。
近日,省工商局官方网站对外通报一起涉及过期车辆合格证引发的消费投诉案例。
今年,3月23日,朝阳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李亮(化名)投诉称,2016年9月14日,其在一家摩托车车行花费7900元购买一辆摩托车。
购车后,李亮为摩托车上牌照时,被告知此车合格证于2016年2月1日过期,不能办理牌照。
事后,李亮向消协部门投诉,要求商家退车。
经消协部门调查,消费者投诉所反映的情况属实,后经消协部门的调解,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经销商重新提供给消费者售后手续,并为消费者办理牌照。
消协部门表示,车辆合格证的作用是证明车辆符合国家机动车装备质量及有关标准,也是车辆办理牌照时的必备证件。经营者应当自消费者提车时随车提供,才能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
消协部门认为,本案中,消费者在购买车辆时,经营者提供给消费者的机动车合格证是过期的,导致消费者无法办理牌照,是违法行为。经营者应积极改正自己的错误,配合消费者依法办理机动车牌照,履行好自己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