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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6月1日起 电动车、摩托车不靠右行驶将被扣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2  来源:海峡经济网(福州)  浏览次数:329
 今日起,电动车、摩托车不靠右行驶将进行处罚。昨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来到市区主要8个路口,引导电动车、摩托车靠右行驶,并利用宣传图册,现场教市民如何驶进待行区掉头左转等,倡导文明行驶,为创城献力。

据悉,根据相关规定,我市交警部门将于6月份起对电动车、摩托车不靠右行驶、不走专用道、随意掉头、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对摩托车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将按违反禁令标志处以罚款150元、扣3分的处罚;对电动车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予以100元罚款。
 
昨日早上7点40分,正值上班高峰期,该支队信息化中心的查找手们穿着制服、披着志愿者绶带,来到荔城大道的万达广场、凤凰山庄、台酒、市政府广场、市检察院以及文献路的田尾、新街口和金鼎广场等路口,分发宣传单,引导“电摩”靠右行驶并现场答疑解惑。
 
采访中,市民反映,靠右行驶经常会遇到占道违停的车辆、公交车停靠站、垃圾箱、下水管道甚至一些坑坑洼洼的路面,非常难走。民警现场解释,如果遇到路障、交通事故或其它道路设施导致无法靠最右道通行的,借道绕行后应回到最右侧车道。此外,市区还有一些道路没有右侧辅道,不论是三车道、还是两车道,“电摩”应靠右走最外侧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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