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逐竞速,在很多人看来,似乎只是一项茶余饭后的运动消遣。怎么地就违法了呢?还算是刑事案件?
一起来看看最近的一起案件。希望各位车友们能从中了解到骑行、竞速、危险驾驶,这个度要怎么把握。
案件发生时的情况:
2017年4月19日晚8时左右,三辆大功率的二轮摩托车,沿锦江区静居寺路右转,违禁驶入二环高架快速路,在限速80公里/小时的二环高架快速路上违反规定,侵占BRT公交专用车道,相互追逐、穿插超越,严重超速行驶。
在视频中,夜幕下的建设北路段至建设南路段的二环高架桥上,三辆摩托车在车群中飞速闪过,如果不仔细观察,很难看到这三辆摩托的身形。事后,根据警方的初步测算,其最高时速可能达到138公里/小时。
警方做出预判,这起在城市快速路上追逐的行为被定性为:情节恶劣,严重危害。成都交警部门还成立了专案组,抽调事故处重案侦查大队、视频侦查室、交警三分局等部门的精干警力,对该起违法飙车行为展开全面调查。
那么,警方展开调查和立案依据是什么?
体验刺激性“压弯” 三人经常违法行驶
警方经过22天的调查和追捕,5月11日,抓获三名犯罪嫌疑人。三人均对当日在二环高架城市快速路上为追求刺激,驾驶大功率摩托车严重超速行驶、快速相互追赶,曲折穿行等严重危及二环高架通行安全的行为供认不讳。其中,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位嫌疑人都只有21、22岁,一个绵阳人,一个成都人,还有一个是江西人。三人平时均喜欢驾驶大功率摩托车,为追求刺激和驾驶快感,购买了排量比较大的摩托车,并经常通过微信群与他人相约前往龙泉山,龙泉山道路多弯的特点,使得很多车友喜欢前往此处压弯。
4月19日晚8时许,三人相约驾驶摩托车在龙泉山顶玩车压弯结束后,一起前往成华区SM广场吃晚。当天,摩托驾驶员姜某驾驶一辆没有号牌的雅马哈牌600cc排量的二轮摩托车,雷某驾驶一辆无号牌的阿普利亚RSV4牌1000cc排量二轮摩托车,刘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号牌为新Q8H***的贝纳利牌600cc二轮摩托,从龙泉山山顶经前山下山、沿成龙大道、娇子立交往二环路方向行驶,在锦江区静居寺路右转,违禁驶入二环高架城市快速路,由二环高架路建设北路驶出。
定罪的条目:
三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
5月12日,成都交警以危险驾驶刑事立案,对刘某、姜某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雷某因5月4日再次驾驶摩托车进行“飙车”时受重伤,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从这起案件中,我们看到以下几个被法律控诉的点:
1、其中一位驾驶员压根就没有机动车驾照,
2、侵占BRT公交专用车道,
3、二环高架快速路限速为80公里/小时,而驾驶者超速60公里/小时以上。
道路有风险!竞速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