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的《潮州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出,潮州市自今年1月1日起在全市实行摩托车带牌销售,摩托车销售企业应当在车辆号牌固封后再交由机动车所有人。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副所长 宋澄丰:摩托车销售企业在群众选购摩托车后,收齐摩托车主的身份证件、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购车发票等资料,代车主缴纳购置费、交强险及车船购置税,然后将机动车交车管所查验,在登记注册后领取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并配齐摩托车安全头盔,将号牌固封后通知车主领取。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出,目前车管所已开通绿色通道,缩短车辆入牌时间。车管部门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摩托车企业除物价核准的收费外,也不得以“带牌销售”为理由额外收取其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