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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禁摩令再延长5年,外籍摩托车全天禁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03  来源:中国摩托车网  浏览次数:350
核心提示:广州市政府官网公布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摩托车行驶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明确,广州市摩托车禁行规定再延长5年。
       广州市政府官网公布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摩托车行驶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明确,广州市摩托车禁行规定再延长5年。

  据了解,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原通告即将到期,新通告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新通告和原通告相比,摩托车禁行区域基本没有变化。
通告表示,为缓解广州市市区道路交通压力,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广州市继续实施限制摩托车行驶的有关措施:

  一、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在下列区域范围内行驶:
(一)广州市区(含所指路段):东至黄埔区与增城区交界处;南至海珠区、黄埔区与番禺区交界处;西至荔湾区、白云区与佛山市交界处;北至北环高速公路(沙贝海至增槎路路口)、增槎路(北环高速公路路口至西槎路路口)、西槎路、石潭路、黄石西路、黄石东路、白云大道(黄石东路路口至同泰路路口)、同泰路、同宝路、沙太路(同宝路路口至中成路路口)、中成路、中元路、天源路(中元路以北)、广汕路(天源路路口至开创大道路口)、开创大道(广汕公路至广深高速公路路口)、广深高速公路(开创大道以东)。
(二)广州大学城区域内限制摩托车行驶的具体措施按照《关于广州大学城限制部分车辆行驶的通告》〔穗公(2015)21号〕执行。

  二、全天24小时禁止外市籍摩托车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行驶。
通告表示,除执行任务的军警用摩托车外,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提醒:交通违法将“全面记分”,“旧违法”设半年过渡期
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前天发布消息称,全省各地从2017年1月1日起落实严格记分、全面记分管理规定,广东省所有地区、所有车辆、所有交通违法行为“应记必记”。
最新的通知强调,至2017年1月1日尚未处理的“旧违法行为”设6个月的过渡期,从2017年1月1日起的“新违法行为”将全面记分。之前在好易通终端机上可以处理的不记分、只罚款的违法行为,比如开车打电话等,都要开始记分了。
因为广州、深圳、东莞地区早已实行全面记分,所以对这三个地区影响并不大。

  据了解,粤A本地摩托车牌照也已全部到报废期,加之外籍摩托车牌照又全天禁行,这似乎意味着未来5年在广州有可能都看不到摩托车了。针对这一措施,有不少网友担心,只会造成更大的交通拥堵和不便。在许多人看来,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便利性远不如摩托车来得方便,如果摩托车无法上路,会给他们带来诸多不便。
摩托车如果要回归城市交通体系诚然有着许多需要客服的难题,许多矛盾不是一纸禁摩令解除就可以解决的。路权之争涉及到多方利益,如果在这些利益的博弈中,一味地让摩托车成为牺牲品,这显然是不合理,并有可能激化矛盾。“摩托车违法”这样的禁摩理由其实很难站住脚,既然汽车可以从乱象丛生变得井然有序,那么摩托车同样也可以。

  摩托车作为城市交通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作为机动车的一员,其实要求的从来都不多,他们没有要求给他们也划个双向四车道、六车道或是八车道,不需要太宽阔的一条足矣。明明也是机动车,能不能别老是被放在禁令标志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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