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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陵与IIEL纠纷案一审胜诉 无需赔偿4100万美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16  来源: 中国网财经  浏览次数:598
核心提示:中国网财经11月14日讯 中国嘉陵今日发布公告,称本月11日陵收到佛罗里达州法院送达的《对两被告佛罗里达州的嘉陵摩托美洲有限公司和外国公司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的最终判决》
 中国网财经11月14日讯 中国嘉陵今日发布公告,称本月11日陵收到佛罗里达州法院送达的《对两被告佛罗里达州的嘉陵摩托美洲有限公司和外国公司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的最终判决》,法院判定原告INDEPENDENCIA IMPORTADORA E LOCADORA(简称IIEL,一家巴西公司)不能从此诉讼中获得任何赔偿;且两被告,嘉陵摩托美洲有限公司和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可即刻离开不必再出庭,且可要求原告支付所有可评定的诉讼费用。

公告显示,嘉美公司为中国嘉陵的全资子公司,注册于美国佛罗里达州,主要负责嘉陵摩托车在南美地区的销售。1994年9月7日,嘉美公司与IIEL公司签订了嘉陵摩托在巴西的独家代理协议。签订协议后,IIEL公司于1994年、1995年共向嘉美公司进口8644辆摩托车,1995年以后未再向嘉美公司进货。1998年12月IIEL公司以违反合同及默示的商品性能保证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利润损失,名誉损害等理由向美国佛罗里达州法院起诉嘉美公司和中国嘉陵,要求赔偿4100万美元,2016年6月27日本案件在美国佛罗里达州法院开始正式庭审。

中国嘉陵表示,针对此诉讼案件,截止2015年末中国嘉陵已根据律师意见计提了350万美元预计负债。由于原IIEL公司可以在30天内提出上诉,目前其是否上诉具有不确定性。同时,中国嘉陵可要求IIEL公司支付所有可评定的诉讼费用,但其金额尚需在动议和听证后确定,其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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