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广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召开,备受关注的《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草案修改建议稿)》提交二审。和今年3月底的一审稿相比,二审稿中一些大的改动引发舆论热议:
首先,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由“全市禁行”改为“禁行区域内禁行”,禁售范围从实体店扩大至禁行区域内线上、线下所有单位和个人。
其次,非机动车未按照规定停放在非机动车停放点的,即使驾驶人不在现场,车辆也可以被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清走。
最后,驾驶电动独轮车、电动平衡车等上路行驶,拟处罚款50元。
记者通过政策梳理、各方观点摘录和问卷调查的方式,梳理广州市民对市内非机动车辆行驶现状的看法,以及对上述管理政策的意见。截至10月29日晚间,通过线上、线下平台共回收到338份有效问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