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PM 2.5污染源三成贡献者的机动车,尾气排放已经成为广东省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昨日,省环保厅发布的《2015年广东省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显示,2015年广东省机动车保有量为2521.4万辆,汽车是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主要贡献者,其保有量已超过摩托车,占主导地位。在机动车保有量比2014年增长5 .7%的情况下,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下降了9.7%。 深穗汽车保有量居前两位 年报显示,截止到2015年年底,全省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521.4万辆,比2014年增加5.7%。其中汽车1461.2万辆,摩托车1034 .9万辆。全省机动车保有量较大的城市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前五位依次是深圳、江门、广州、东莞和佛山,其中,深圳达到320万辆,江门277万辆,广州244万辆。 从汽车保有量看,去年全省汽车保有量中,客车1297万辆,占汽车总量的88 .7%,货车164 .2万辆,占11 .3%。汽车保有量前两名的城市则是深圳和广州,其中深圳3 1 1万辆,广州221万辆。 年报指出,机动车尾气排放已经成为我省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是造成灰霾、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同时,由于机动车大部分行驶在人口密集区域,尾气排放直接威胁群众身体健康。据测算,未来五年广东省机动车保有量还将以每年5%左右的速度递增,车用汽油、柴油消耗量也将以每年3%左右的速度递增,由此带来的大气环境压力巨大。 各类污染物汽车排放量最大 在机动车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中,汽车的排放占主要比例。年报显示,汽车排放的一氧化碳(CO )和碳氢化物(H C )占比超过50%,氮氧化物(N O x)和颗粒物(PM )占比超过90%。 按车辆类型分类,全省载客汽车一氧化碳(CO )和碳氢化合物(H C)排放量明显高于货车,其中,小型载客汽车贡献率最大。而载货汽车排放的氮氧化物(N O x)和颗粒物(PM )明显高于载客汽车,其中,重型载货汽车是主要贡献者。 按燃料类型分类,全省汽油车一氧化碳(CO )和碳氢化合物(H C)排放量明显高于柴油车,超过汽车排放总量的七成;而柴油车排放的氮氧化物(N O x)超过汽车排放总量的七成,颗粒物(PM )超过九成。 按排放标准分类,占汽车保有量15%国Ⅲ以前标准汽车,其排放的四种主要污染物占汽车排放总量的70%以上;而占保有量85.0%的国Ⅲ及以上标准汽车,其排放量约为汽车排放总量的30%。 污染物排放总量同比降9.7% 去年底全省汽车保有量中,国Ⅳ标准的汽车731.1万辆,占50 .0%;国Ⅴ标准的汽车223.8万辆,占15 .3%。全省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汽车占全省汽车保有量的65%,比2014年底的57%提高8个百分点,比全国同期水平高出33个百分点。汽车清洁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经初步统计,2015年广东省共淘汰黄标车56.6万辆,全省通过淘汰黄标车,直接减少污染物排放量21.7万吨。截至2015年底全省黄标车保有量39 .7万辆,占汽车保有量的2.7%。黄标车保有量前五位的地市依次为深圳、东莞、广州、茂名和湛江。 “比国家标准,提前三年供应国Ⅴ车用汽油”。年报指出,为从源头缓解和减轻机动车数量快速增长带来的污染压力。广东省提前供应国Ⅴ车用汽油,其中,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云浮等14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加油站,自2014年7月1日起全部销售国Ⅴ车用汽油;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潮州、揭阳等7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加油站,自2014年10月1日起全部销售国Ⅴ车用汽油,比国家标准要求提前三年以上。 得益于实施更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加快淘汰高排放的黄标车、提升车用燃料品质等措施,在机动车保有量比2014年增长5 .7%的情况下,我省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却下降了9.7%。其中成果明显的是,颗粒物(PM )排放量2 .1万吨,比2014年削减28.9%,氮氧化物(N O x)也比同比削减15.9%。 2010~2015年全省机动车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总体呈现减少态势,由444.2万吨减少到293.5万吨,年均减少7.9%。全省汽车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也由300万吨减少到166 .6万吨,年均减少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