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上决定“对钢铁、煤炭、电解铝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各地不得以任何方式新增产能,原则上不再核准新建传统燃油汽车生产企业。”
把“严控传统燃油汽车生产”放在一众产能过剩行业中,强调了国务院将严控汽车产能的目标。汽车产业属于外资高度集中的领域,国家再次重申了汽车产业投资的鼓励类与限制类。
这其中,汽车整车产业是属于限制外商投资的类别,而零部件制造及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等属于鼓励类别。
鼓励投资类:
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其中204汽车发动机制造及发动机研发机构建设;205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及关键技术研发;206汽车电子装置制造与研发;207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属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限制投资类:
在“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明确写道,“11。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和摩托车制造: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摩托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他汽车生产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
由此可见,未来外商投资中国汽车领域,要么集中在早已是外商天下的关键零部件领域,展开“外资窝里斗”的价格竞争,要么进军新能源汽车领域。
坚守50%股比红线
在改革开放近40年、中国汽车市场化程度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之后,特别是业界对于取消2004年版《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规定“整车合资企业50%:50%股比限制”和“同一家外商不能与超过两家中方企业进行同类合资”的规定呼声甚高的大背景下。
此次《暂时办法》再次确认了外商投资汽车整车制造领域的规定依然坚如磐石,不仅明确了汽车行业仍将坚守50%股比和“一女嫁二夫”的合资底线,也表明我国对汽车整车制造的外商投资的态度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