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新兴县工商局执法人员依职权对新城镇的摩托车行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有两家摩托车行内销售的合计36辆摩托车车身两侧分别标有“SGR”“SER”“SZR”“SPACE”“SPACY”等字样,经营者现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和进货凭证接受检查,但无法提供与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的注册商标“SCR”和“SPACY”相关合法许可手续,且广州洁师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场依权限初步鉴定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及其合资企业从未授权上述两家摩托车行销售上述摩托车或使用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的注册商标。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摩托车采取查封行政强制措施。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