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CO 、HC不符合标准要求,这两个项目均不合格的有9组样品,涉及的标称商标和规格型号为“启达”QD125T-2Y型两轮摩托车、“豪门”HM125-22B型两轮摩托车、“隆鑫”LX175ZH-20型正三轮摩托车、“台铃”TL125T-25型两轮摩托车、“劲野”KY125T-2Y型两轮摩托车、“韩铃”HL125T型两轮摩托车、“豪达”HD125T-4G型两轮摩托车、“田达”TD125-45型两轮摩托车、“陆爵”LJ125-19C型两轮摩托车。
另外,标称商标为“望龙”的1组WL125-2B型两轮摩托车样品,被检出CO项目不合格;标称商标为“长江”的1组CJ175ZH型正三轮摩托车样品,被检出尺寸、CO项目不合格;标称商标为“王派”的1组YTDT410Z型电动车样品,被检出最高车速、整车质量、标称电压、轮胎宽度、反射器和鸣号装置项目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