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戴炜亚报道:9月14日,中国江西网记者从南昌市交管部门获悉,从即日起,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无行驶证的摩托车、电动三轮、四轮机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同时,城区各加油站均不得向未悬挂车辆号牌、未办理车辆登记、无行驶证的摩托车提供加油服务。
据了解,从即日起,禁止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无行驶证的摩托车、电动三轮、四轮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并依法予以罚款;经查车辆属拼装或达到报废标准的,依法予以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依法予以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同时,南昌市城区各加油站不得向未悬挂车辆号牌、未办理车辆登记、无行驶证的摩托车提供加油服务,相关执行情况由商务部门纳入加油站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