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日推行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以来,怒江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通过委托摩托车经营部带牌销售、代办牌证的方式,积极创新便民利民措施,方便广大群众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手续,受到广大群众欢迎。
据了解,摩托车带牌销售是由交警部门在车辆销售前,先将车辆的车架号等信息录入车管系统,并办理车牌号码等牌证,群众在购买车辆后,只需将购买者的信息完善到车管系统中,就可以完成车辆的登记上户工作。“通过摩托车带牌销售,可以有效提高摩托车的登记上牌率,减少以前群众购买摩托车后不登记上户便上路行驶的情况,有效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州交警支队车管所负责人表示,购买摩托车的首要条件,就是必须持有相应的摩托车驾驶证。
州交警支队车管所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以推行摩托车带牌销售为重点,自4月起先后对六库城区17处摩托车销售单位的资质、规模、销售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考察,经过深入调研,积极协调,于6月27日在泸水县骑士园摩托车经销处正式设立了怒江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骑士园机动车登记服务站,7月1日正式为购买摩托车的车主现场发放号牌。截至目前,泸水县骑士园摩托车登记服务站已注册登记各类摩托车309辆。据州交警支队车管所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继续在福贡、贡山、兰坪县建立摩托车登记服务站。
推行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手续,降低群众办牌办证成本,节省办理相关落户手续的时间,又为交警部门适时掌握摩托车相关信息提供了方便,将在方便群众服务、服务市民,从车辆源头把好交通事故预防关,确保交通安全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