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上午,临沂市民张先生拨打新闻热线反映,他骑摩托车去北城新区一家加油站时被告知,须登记他的身份证信息,“什么时候加个油还得登记身份证了?”张先生有些摸不着头脑。
据张先生介绍,8月31日下午,他驾驶摩托车去北城新区沂蒙路一家加油站加油,但工作人员却告诉他需要先登记身份证。张先生表示,之前自己从未听说还有这种规定。“为什么他们加油就不需要登记身份证呢?”张先生指着身边几辆正在加油的汽车说道。
工作人员告诉张先生,这项规定是公安部门出台的,只针对摩托车、三轮车以及拿油桶去加油的顾客,不光他们一家加油站如此,全市的加油站都是一样的。“咱市里什么时候出了这么个规定,我咋从来没听说呢?”张先生对记者说道。
1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临沂市公安局,据一位民警介绍,早在去年10月份,临沂市公安局、经信委和安监局就联合引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做好加油站安全防范的通知》,《通知》要求,要全面加强散装汽油销售管控,建立实施以“实名登记”为核心的管理制度,实现公安机关对散装汽油购买人员、流向等情况的有效管控。
“另外,根据山东省公安厅的要求,要进一步明确散装汽油购销实名登记的范围包括油桶、瓶、罐等独立的盛装器皿以及除汽车加油以外的其它所有以汽油为动力的加油形式,比如摩托车、三轮车、农用车等均需要实名登记,单位或个人购买散装汽油不需要到派出所审批,可以直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就可以到加油站购买。”该民警对记者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