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5年底,中国摩托车保有量达9514万辆。据测算,2015年全国机动车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为4532.2万吨,其中一氧化碳(CO)3461.12万吨,碳氢化合物(HC)430.2万吨,氮氧化物(NOx)584.9万吨,摩托车污染物排放所占比例为:CO占12.7%,HC占13.5%,NOx占1.6%。
环境保护部会同质检总局制定了《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GB14622-2016)和《轻便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GB18176-2016)(简称:国四标准),并于8月30日公开发布。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司长邹首民30日在北京对记者表示,与现行的第三阶段标准相比,新标准对污染物限值进一步加严,两轮摩托车的THC加严程度将近50%,CO加严43%,NOx加严40-53%。点燃式正三轮摩托车排放限值整体较国三阶段加严了50%左右;对压燃式(柴油)正三轮摩托车,限值是在欧四摩托车排放限值的基础上进一步加严25-30%,与中国轻型汽车国四标准中的二类III型车的限值相同。对于两轮轻便摩托车的THC+NOx限值加严33%,对于三轮轻便摩托车CO限值加严46%,HC+NOx限值加严25%。同时,扩大标准适用范围,新增柴油三轮摩托车的排放控制要求,对柴油三轮摩托车新增了颗粒物的控制要求。
环保部官员表示,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排放限值参考借鉴了欧盟第四阶段排放法规,是目前世界上最严格的排放限值。其中,对于两轮摩托车,因冷态循环污染物的计算权重与欧盟不同,国四标准的限值实际严于欧四法规的要求。另外,对于柴油三轮摩托车,其限值也严于欧四标准25%-30%。
邹首民说,自2019年7月1日起,所有新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应满足新标准要求。根据不同类型摩托车的限值加严幅度,以国四标准实施3年估算,这期间新生产的全部摩托车在其整个使用寿命内将比实施国三标准减少CO排放约650万吨、HC排放约200万吨、NOx排放约3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