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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首家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点启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21  来源:南安商报  浏览次数:840
核心提示:昨日,位于溪美街道彭美社区的南安首家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服务点银海车行(左图)正式启动,标志着南安开始实行电动车带牌销售。
 

昨日,位于溪美街道彭美社区的南安首家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服务点——银海车行(左图)正式启动,标志着南安开始实行电动车带牌销售。据了解,根据泉州交警支队要求,明年1月1日起,包括南安在内的各县(市)将全面实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目前南安只有一家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点,还有两家正在报批中。

据交警介绍,市民去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点购车时,除购车款和13元/辆的牌证费外,无须支付代办费等其他费用。市民所购的电动自行车款,已包含3年保险费。

超标车上路行驶明年7月1日起将被查处

明年6月30日起,泉州各县(市、区)将全面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交警提醒市民在购车时,先了解车行销售的电动车是否已实行带牌销售,是否为合标电动车。非合标电动车是无法上牌的,没有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明年7月1日起将不能上路行驶,否则将被查处。

怎么判断电动车是否合标?泉州交警支队给出几项指标:最高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不含电池空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电动机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蓄电池标准电压不大于48伏;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不小于7公里;车架号打刻在车架前管右侧或中接头底、车架前斜管、车架立管的其中一处;前后轮中心距不大于1300毫米;鞍座尺寸长度不大于500毫米,宽度不大于250毫米等。

如果市民弄不清楚这些指标,只需到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服务点购车就可以。

在外地买的合标电动车可在南安上牌

已买合标电动自行车但没上牌的市民,需要到市交警大队二楼大厅办理上牌,同时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表原件;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电动自行车来历凭证原件,提交的来历凭证是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的,应为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通用机打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并使用计算机或税控器具开具;电动自行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

在外地购买的合标电动自行车是否能在南安挂牌,市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外地购买的合标电动车,只要符合条件,是可以在南安上牌的。符合的条件是,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车型必须在《泉州市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目录》内,车型外观与《目录》图片一致,并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目录与标准可到泉州交警支队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查询),同时需要提供销售发票印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还须体现销售地名称;外地人在南安上牌还需提供居住证。

此外,市民购买的带牌电动车可以转让,但转让时最好去交警部门办理变更或过户,不然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麻烦。南安带牌电动自行车还可以在泉州中心市区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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