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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友建言总理:摩托车强制报废规定应修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07  来源:中国政府网  浏览次数:429
核心提示:车友建言总理:摩托车强制报废规定应修改
 浙江台州老马:摩托车在中国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近年来很多公民购买了大排量进口摩托车,作为一种休闲、通行、旅游的工具。但是很多城市禁摩,并且规定11-13年的强制报废年限。对此,我作为全国上千万的摩托车爱好者之一,强烈要求修改13年强制报废的规定。理由是:

1、原先汽车也有报废年限,现在取消了,只要能通过车辆年检和环保检测,就可以继续使用。修改报废年限有先例,也符合法律规定。

2、现在国产摩托车的技术不断进步,涌现了一系列符合要求、高新技术化的摩托车。进口品牌的摩托车,不管是在安全还是环保、产品质量都远远超过13年的使用寿命。

3、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符合检测要求的摩托车可以继续合法使用,不会以无牌无证的车辆继续使用,减少交通隐患。

4、取消摩托车强制报废,既是尊重物权的表现,也符合民意的呼声。

5、摩托车既是一种文化也是一种运动,不能歧视和限制,而要像其它机动车一样平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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