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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最严苛两轮车法规接受审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3-31  来源:南方农村报  作者:孔学劭  浏览次数:442
核心提示:3月29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草案修改建议稿·清稿)》(以下简称“《草案》”)。据了解,今年5月,《草案》将进行二审,年内将被决定是否通过。
 点击浏览下一页3月29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草案修改建议稿·清稿)》(以下简称“《草案》”)。据了解,今年5月,《草案》将进行二审,年内将被决定是否通过。
  
《草案》一旦通过,广州的两轮车将面临史上最严苛的管制。

《草案》尚未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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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初,《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制定被列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立法计划(审议项目)。据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小清介绍,审议项目原则上当年完成。

29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草案》,但并没有进行表决。据了解,《草案》的二审将于5月进行。

据广东省地方立法条例,广州市地方性法规,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地方性法规经常务委员会三次会议审议后,仍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可以暂不付表决。

法规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规草案表决稿,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反对意见并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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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14年10月,《草案》出台后,就迅速在珠三角摩托车用户群中炸开了锅。在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的意见征集中,据不完全统计,表达反对意见的网友超过了50%,表达支持的则占了20%,约有30%的网友反对一刀切政策,赞成规范化管理。
  
番禺梁先生表示,番禺很多郊区,尤其是村镇上,路窄人多,公共交通设施不到位,几乎都是依赖摩托车出行,到处都能看到摩托车。现在已经不准摩托车加油,交警定期会“查车”,车主只能加“黑油”或者买套牌来加油。
  
番禺车主陈先生表示,平时去田里干活,都需要骑摩托。佛山虽然城区禁摩,但郊区也从“一户一车”人性化过渡到“一证一车”。广州的严苛真是让人难以适应。
  
此外,也有人大代表表达了对《草案》的反对意见。广东省人大代表辛瀑认为电动车大大方便了普通市民的出行,尤其是公共交通不到位的地方。广州市人大代表曾德雄表示,《草案》部分和现行法规冲突,“五禁”没有法律依据。政府这种粗暴的市场干预行为,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也和国家最近推行的经济发展战略相违背;广州多年来禁而不止,证明两轮车是刚需,是民众生活必需品。就算这次政策落实,禁而不止的现状如果没改变,反而会对政府的公信力造成影响。
  
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则表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都是有明确技术标准的商品。如果政府可以随意根据自己管理的需要,禁止商品的流通和使用,那就根本不可能有市场经济。政府不可以随意立法取消公众的商品购买权、商品消费权,此例不可开。

史上最严“五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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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广州市政府推出的《草案》,对两轮车的管制可谓是“不留余地”。广州的五类车将要实施禁售”、“禁油”、“禁行”、“禁停”、“禁营运”五项史上最严苛的管制。

对两轮车产品,《草案》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电动自行车,在禁止摩托车通行范围内禁止销售摩托车;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禁止向未悬挂号牌和悬挂外地号牌的摩托车等禁止上路的车辆供油;本市摩托车限行范围内的加油站禁止向摩托车供油;禁止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在本市特定区域内上路行驶;特定区域内的公共停车场禁止停放非机动车、摩托车;禁止利用非机动车和摩托车从事非法营运。
 
 此外,禁止上道路行驶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并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五十元罚款,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二百元罚款。

羊城五类车之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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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广州开始在市区实施摩托车限牌政策;1998年3月,广州全面停止核发市区摩托车号牌;2001年,广州市行政区限制外市籍号牌摩托车进入;2003年,番禺、花都区摩托车停止注册登记业务;2007年1月1日起,广州市区全天候24小时禁止摩托车行驶。

按照现行规定,广州的番禺、南沙地区暂时未全面禁止摩托车行驶,但禁止外地牌照摩托车进入,而本地的粤A车辆,也基本达到了报废的年限。在这些条例的相互约束下,番禺、南沙地区也基本等于“禁摩”。
  
近年来,摩托车文化在城市消费群中快速兴起,不少高端摩托品牌纷纷入驻广州。《草案》的出现,让他们挠头不已。
  
宝马摩托广州店负责人雷巍表示,既然国家允许生产,为什么广州却禁止行驶?这种一刀切的管理,完全就是懒人行政。哈雷摩托番禺店工作人员也表示,以前广州上牌管理时,车主的骑行风气更好些,因为受到法律的约束,现在停牌后,骑行的合法性、安全性就更得不到保障。
  
番禺大邦车行负责人肖琼雄表示,《草案》是对群众的意见视而不见。一旦实施,对番禺地区的群众出行将带来严重影响。
  
以番禺为例,在居民出行需求无法得到满足时,强行禁摩,便导致了路上无牌无证摩托车,无证驾驶增多,反而引致交通事故的上升。
  
近几年广州市交通事故数量逐年下降,而涉及“五类车”的交通事故不减反增。在“政府逐年递增投入大量行政执法力量进行治理,但未能有效阻止其发展势头下,一刀切且极度严苛的禁限政策,值得再一步的商榷?

《草案》拟摩托车禁止行驶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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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黄埔区与增城区交界处

南:至海珠区、黄埔区与番禺区交界处

西:荔湾区、白云区与佛山市交界处

北:至北环高速公路(沙贝海至增槎路路口)、增槎路(北环高速公路路口至西槎路路口)、西槎路、石潭路、黄石西路、黄石东路、白云大道(黄石东路路口至同泰路路口)、同泰路、同宝路、沙太路(同宝路路口至中成路路口)、中成路、中元路、天源路(中元路以北)、广汕路(天源路路口至开创大道路口)、开创大道(广汕公路至广深高速公路路口)、广深高速公路

其余:广州大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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