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加江门摩托车市场竞争力,促进相关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江门检验检疫局通过多项举措,加强对3C免办条款中“为科研、测试所需 的产品”的帮扶力度,为辖区摩托车企业提供政策支持,鼓励企业通过产品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实现了辖区摩托车产业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飞跃,持续提高自主品牌摩托车在国际市场的占有率。
开发创新享绿色通道
企业新产品的开发离不开对目标市场产品的分析研究,对目标市场畅销车辆的科研测试是最有效途径。江门局在调研中发现,进口摩托车都在《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由于测试用摩托车样车不针对中国市场,大部分未取得3C认证,只能通过免办条款进口,且进口样车存在数量少、产地多、型号杂、测试周期短等特点,企业申办免办证明的手续和时间长短成了影响新产品开发的重要因素。
为鼓励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开发出符合目标市场的新产品,在取得广东局的政策支持下,江门局对企业科研、测试所需的产品开辟了“绿色通道”。具体做法是,对所有符合免办条件中“为科研、测试所需的产品”,企业在进口时无须办理《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辖区各口岸办事处对其实施台帐登记管理,实施快速验放。
该项措施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规情况下创造性地为进口摩托车样车减免了办证手续,有效缩企业新产品开发周期,让“中国创造”摩托车更容易抢得国际市场先机。
“互联网+”远程有效监管
通过免办条款进口的强制性认证产品,检验检疫的过程监管显得尤为重要。江门局在调查发现,全国最大的摩托车生产企业----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出于吸引国际高端专业人才需要,在上海、苏州等地设置了研发中心和专业检测实验室,进口研发用免办车辆部分测试项目必须调拨到这些实验室完成,而相关实验室不在辖区范围,如何实现有效监管便成了检验检疫必须解决的问题。
为帮助企业顺利完成开发测试,也为满足免办产品监管需要,江门局先行先试,率先采用“互联网+”监管方式,实施远程监控,实现了在异地检测的免办产品有效监管。具体做法是,江门局免办产品监管小组利用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总部检测中心视频监控,接通企业在上海的研发中心视频,对免办产品实施远程监管。利用视频监控,监管小组听取了上海研发中心负责人对免办产品管理工作的情况介绍,并就有关问题与负责人及相关检测人员进行沟通,逐一核对了调配到该中心免办样车的车架号及发动机号,并核查了样车调度及存放是否以企业台帐相符等。监管小组还通过企业的内部网络,查看了相关样车检测状况记录和报告。最后,监管小组还利用视频监控向上海研发中心反馈了监管结果,并就免办产品管理问题等提出相关建议。
实践证明,互联网既能更快捷、更有效地与异地检测机构沟通互动,清晰掌握免办产品的实时动态,又能确保免办产品监管在受控范围内。实施免办产品“互联网+”监管方式,是江门局落实支树平局长在2015年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创优服务 创新治理”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江门局全力促进企业产品创新,帮扶企业提质增效的有力措施。
制度化管理防微杜渐
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体健康安全,防止通过免办条款进口的强制性认证产品流入流通领域,江门局防微杜渐,对进口检测用样车实行制度化管理。首先要求企业建立台帐,确保车辆从进口、存放、领用、使用、归还、退运或报废等各个环节管理的可追溯性;并对免办车辆要求实施规范管理,做到定置存放、易于识别。其次要求企业按申报情况开展科研检测,确保测试报告的真实性和一致性,并保存办理免办产品的有关资料;测试后的产品若发现有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等隐患,应及时向江门局报告,经核准后再作处理。最后对完成检测任务的车辆,由企业提出处理方案,经我局核准后执行。若要求退运的,企业需提供样车复出口凭证。若要求销毁的,指定时间指定场所对样车实施销毁,销毁中对主要部件,如车架及发动机,须当中剖开,其他部件也要破坏到不能恢复使用。2015年,江门局已对2辆样车实施退运处理,137辆样车进行销毁处理。
江门出口摩托车主要销往南美洲、非洲、亚洲及欧洲,其中尼日利亚和委内瑞拉是最大出口市场。近年来我国摩托车出口整体有较大幅度下滑,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5年,我国摩托车整车出口769.81万辆,同比下降10.32%;出口金额42.57亿美元,同比下降10.62%。而江门拥有知识产权品牌的摩托车生产企业,因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却实现了出口逆势增长。其中广东大冶摩托车有限公司出口量增速最快,2015年在全国摩托车生产企业出口量排名由2014年的十几名升至第九名。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成绩更是喜人,2015年摩托车整车出口48.23万辆,同比增长4.53%;出口金额2.67亿美元,同比增长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