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秦州公安分局郊区交警大队派出民警,持续开展农用三轮车摩托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宣传。)
摩托不可随便骑 无证驾驶将被拘
11月1日,记者从天水市公安交警支队法制宣传科获悉,为依法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根据省公安厅统一部署,自1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严查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无牌无证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中,全市各级公安交警将加强农村道路的巡逻、检查、执法力度,凡是无牌无证的农用三轮车、摩托车,凡是达到报废期限的农用三轮车、摩托车,凡是非法拼组装、非国家标准的农用三轮车、摩托车,凡是被盗抢的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一律不得上道路行驶。
无证驾驶将被拘留
为了进一步消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高农用车辆驾驶人安全驾驶技能,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今年以来,省政府把解决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无牌无证问题作为为民办实事的精准扶贫项目,部署开展免费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牌证工作。
此前,公安机关组织协调乡镇交管站、行政村交管室、检查劝导站,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劝导、纠正、制止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无牌无证、无证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发现的无牌无证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第一次登记、宣传、教育、警告,第二次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督促驾驶人或车主办牌办证。
自11月1日起,对查获无牌无证上道路行驶的农用三轮车、摩托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律落实处罚措施。无牌无证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扣留车辆,处200元罚款。无证驾驶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的,除扣留车辆,处500元罚款外,还将对驾驶人处以15日以下拘留。
严管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采访中,天水市公安交警支队法制宣传科负责人告诉记者,专项行动中,对依法查处或者由乡镇交管站、行政村交管室和检查劝导站依据职责报告的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无牌无证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落实严管严处措施。
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处200元罚款。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处200元罚款。轻便摩托车载人的,处50元罚款。驾驶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处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处200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的,处50元罚款。驾驶未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农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的,处200元罚款。
饮酒后驾驶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的,处暂扣六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因饮酒后驾驶农用三轮车、摩托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醉酒驾驶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给无牌无证车加油也将被查处
公安机关还将加强对农用三轮车、摩托车销售者和加油站销售行为的监管,对违规出售摩托车不配备符合国标安全头盔的、出售农用三轮车不粘贴符合国标车身反光标识的、违规销售散装汽油或者给无牌无证农用三轮车、摩托车加油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据了解,在此次行动中,公安机关将宣传、发动、鼓励农村群众,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或110、122报警电话,利用手机“随手拍”微信、电话举报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无牌无证和农用三轮车、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审核落实处罚后,依据有关规定兑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