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团公安派出所工作人员正在为前来办证挂牌的职工群众办理相关手续。
“瞧瞧,我的摩托车有‘身份证’了,从此可是合法‘公民’了”1月25日中午,刚刚办完摩托车牌照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二团六连职工黄永笑眯眯地说道。
为进一步加强对摩托车、电动车的规范管理,切实保障驾驶人员的合法权益,更好地维护城镇交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1月以来,四十二团根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及“新疆喀什地区公安局开展摩托车、电动车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在团内组织开展了无证无牌摩托车、电动车集中清理及办证挂牌工作。
为确保此次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该团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及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该团职工群众充分了解了无牌无证的摩托车、电动车存在的弊端及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该团公安派出所还指定专门工作人员不定时的对进入团场的摩托车、电动车进行仔细检查核实和登记,对团场辖区内的摩托车、电动车违规违章驾驶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坚决予以规范和纠正,确保职工群众出行安全。同时,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公安交警大队和保险公司还委派工作人员深入该团,在该团公安派出所的积极配合下,为该团1000余辆无牌无证的摩托车、电动车办理办证挂牌的各项手续。
此次无证无牌摩托车、电动车集中清理及办证挂牌工作开展,得到了该团各族职工群众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仅1月24、25日两天,就有70余名职工群众办理了摩托车、电动车牌证。
目前,此项工作依然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