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家里还有摩托车该怎么处理?报废是方式之一,但报废所得的100元补偿比较低,很多车主不愿意去报废。于是,也就有不少市民售卖或送人,也有人不对摩托车做任何处理,而是让其成为布满灰尘的“僵尸车”。数据显示,目前南宁市(含六县)两轮摩托车保有量60多万辆,只有400多辆联系回收公司报废。(1月10日《南国早报》)
老百姓过日子常说,有钱不买半年闲。同时,闲着不用,又占地方使用成本又高的东西更会想办法处理。而接近报废的摩托车正是这样一件玩意。现在南宁市几乎绝大部分报废摩托车不愿意走官办的报废渠道,究其原因,实在怪不得摩托车主们,原因就在于官办摩托车报废“给的不是价”。
报废或接近报废的摩托车虽然属于“准废品”,但不仅其还有一定的利用价值,就是拆散卖废铁、废零件都能得到一定的利益。而目前官办的摩托车报废付出的价值不管成色如何一律是100元一辆。就这点钱即便是把摩托车论重量卖废铁都不值。一些摩托车主说,把摩托车按官价报废就等于白白扔掉。与其这样,不如卖给收废品的,不仅多得钱,还省去许多手续。更何况还有不少没到报废期限的摩托车,和二手贩子们按质论价更能得到不少的利益。
官办摩托车报废之所以“给的不是价”,就是因为这里面有权力的傲慢甚至霸道。这里是“正规渠道”,在这里报废就是“合法的”,走其他途径就是非法,就要受到惩处。甚至骑报废摩托车上路都是违法。这样的保证措施如果能达到迫使摩托车主就范的目的,这样的报废方法也许还有市场。但偏偏措施之下漏洞百出,不要说骑报废摩托车在农村如入无人之境。各种废品收购商贩都能对废旧摩托车敞开大门,大大小小的二手摩托车贩子也远远比官办摩托车报废诱惑力强大。既然摩托车在这些地方“报废”,利益大风险小,摩托车主们又何必去找又麻烦又蚀本的官办报废机构?
要改变这种现状,在其他渠道暂时还无力堵死的情况下,我们的官办报废不妨低下傲慢的头,让强势的权力走开,把市场经济请进来,适当抬高报废价格,甚至对一些接近报废的车辆按质论价,也就是用人性化的理念经营我们的官办摩托车报废。这样虽然增加了报废成本,但从整体利益,特别是从社会利益来看,这样的成本增加不仅值得,更是受益匪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