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务院、清华大学等相关机构和单位,就电动车安全治理形势,密集召开会议,其中特别就电动车导致的安全事故和交通事故的治理进行了介绍和讨论。
6月13日国务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在介绍安全生产形势中,向在座的新闻媒体和记者,单独介绍了电动车引发的安全事故形势,并提出了“四注意,四避免”;
6月9日,清华大学专门召开了电动自行车治理媒体论坛,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等高校以及新华社北京分社、央视网等多家媒体参加了本次论坛,旨在推进电动车治理!
这是电动车新国标执行两月来,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和知名学府再度就电动自行车问题进行集中发声。
然而,这个发声并不是就新国标执行后,产业迷茫、市场低迷的现状如何破局进行方法讨论,而是就如何在现有的管理上,进一步加大电动车使用管理。
众所周知,新国标施行后,由于该政策的水土不服,导致电动车市场一片萧条,新国标车没人买,电摩等产品消费者不敢买。
由于电动车保有量庞大,加大电动车管理无可厚非,特别是对一些无视交规等危害公共安全的驾驶行为,必须管理。
但是,笔者想问,截止目前,并无专门电动车法律,特别是电摩的法律。在这“无法可依情况下,你如何管理???”
特别是电摩管理截止目前,从国家到地方仍旧无明确的管理办法,导致消费者对电摩消费充满恐惧。一些经销商反应,以前1天卖10辆,而现在10天都难卖1辆。
电摩路权是否确定?是否按照非机动车管理?到底要不要考驾照?等等一些最为现实和敏感的问题,都没有解决,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电动车想要得到更法制、更公正、更科学的得到管理和公平的待遇,基本不可能!
所以,鉴于目前情况,建议经销商和消费者做好以下准备,防止突如其来的“运动式整治”:
经销商
1、严格按照新国标相关要求执行;
2、亮证经营,严格按照营业执照范围售卖相关车辆;
3、不卖无3C认证和不合标产品;
4、不帮助消费者进行套牌等行为。
消费者
1、骑车一定要佩戴头盔;
2、不管什么车,都不要载人;
3、不闯红灯;
4、不要去机动车道。
常言道,山不过来,我过去。
新国标执行两个多月,只见如何如何治理,却始终不见依据哪条电动车法律治理。所以,面对大势,各位经销商朋友们做好准备,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