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经在用的既不符合旧国标、也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怎么办?
“新国标”的过渡期为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
对于目前群众已经购买使用的既不符合旧国标、也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记录车辆及所有人相关信息后,发放临时信息牌,实行过渡期管理,由各地设置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限,过渡期届满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驶
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如何能够直观、简明的判断车辆是否符合新国标?4月15日后仍然买到超标电动自动车如何维权?
4月15日后,销售企业要通过店堂告示、在销售凭证中注明等方式,向消费者承诺其销售的车辆符合国家标准并已列入电动自行车《公告》目录。
最简单的方法是消费者可以通过检查产品是否标注3C标志来判断;此外,还可以通过查验是否符合最高时速25公里、电机功率400W、整车质量55公斤、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等要求进行判断。
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果购买到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标准,消费者有权退货或者更换,同时可以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4月15日新国标实施前,对于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是如何规定的?
2019年4月14日前,对符合旧国标且在我省产品备案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2019年4月15日起,对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且获得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原国标备案目录作废,停止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已申领过市县公安机关发放的旧式电动自行车牌证的车辆,是否需要换领新式的全省统一号牌?
对符合新国标且获得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登记发放全省统一的电动自行车号牌;对已经申领过市县公安机关发放的旧式电动自行车牌证的车辆,仍然使用原有牌证。
记者了解到,交警将严查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常态化严查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结束后,将对无牌上路行驶电动自行车开展整治。积极探索应用电子监控、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