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各位经销商昨天都被“低速电动车产品标准仍处于研究起草阶段”的消息刷屏了。由于国家标准从立项到完成的制定周期一般为2年内,因此许多人对标准出台的心理预期都在今年的10月份。
但是9月17日,工信部发布的《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527号(工交邮电类039号)提案答复的函》(后文简称《答复》),明确表示:低速电动车产品标准仍处于研究起草阶段。
虽然并未明确说明标准将延期出台,但是我国国家标准制定程序阶段划有9个阶段,起草阶段只是第三个程序,就算完成起草,从征求意见阶段到批准阶段,还需要至少3个月的时间。所以今年的旺季,低速电动车产品标准缺席已成定局。
消息一出,有许多经销商询问小伊,标准延期出台对行业来说,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小伊认为,工信部此次发文,是今年第二次提到低速电动车标准,足以证明国家对行业的重视。
●从“推进”到“推动” 低速电动车离标准更近一步
今年3月27日,工信部公布了《2018年新能源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首次将低速电动车纳入了新能源汽车的范畴,承认了低速电动车的产品定位。
在3月份的文件中,工信部是这样说的:“推进四轮低速电动车标准制定”,而在近日工信部的复函中,工信部的说法是“积极推动该标准制定工作”。
细细推敲,两次提到低速电动车标准制定,工信部用词从“推进”变成了“推动”。尽管2017年9月就已经流露出国标草案的详细内容,但实际情况是标准落地依旧难产,迟迟不见最新动向。此次工信部明确表示正在“抓紧起草”、“积极推动”,意味着行业离标准又近了一步。
●国标出台后 低速车将纳入机动车范畴
在《答复》中提到,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强制性标准的,应纳入机动车范畴,也就是一旦国标出台,低速电动车将定性为机动车,需要悬挂号牌、投保险,驾驶人需要有驾驶证。国标出台后,低速电动车的使用门槛会更高。对于非严管地区的经销商来说,应该抓住国标出台前的红利期。
●明确表态 电动车管理要因地制宜
值得注意的是,在《答复》中还提到“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各地电动车管理”,也就是说要求地方对低速电动车的管理要因地制宜地制定管理政策,并不是让地方政府对低速电动车一棒子打死。而当下部分地方却违背了因地制宜的原则,封杀低速车造成老百姓出行困难。
老百姓争取低速电动车路权
在《答复》中,工信部表示“将按照低速电动车行业管理工作的有关部署,积极推动该标准的制定工作”,如果地方对低速电动车行业的管理就是一棍子打死,那还需要制定什么标准呢?可见工信部此次发文,就是希望地方能够科学管理,为国家制定标准、管理低速电动车提供好的蓝本,应当根据老百姓实际使用情况,予以低速电动车合法上路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