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重点检查生产企业资质和产品一致性。
通知显示,此次检查范围是已获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检查方式采用随机现场检查和抽样送指定检测机构检验两种。
目前,电动车行业仍存在不少违规生产销售电摩的行为,面对执法部门的高压检查,势必受到影响,尤其是以下三类行为,往往一查一个准:
1、异地生产或不在资质企业厂区内:工信部明确表明,挂靠后企业生产电动车必须在该资质企业厂区内进行,不允许异地生产或超出厂区500米。
2、擅自变更重大生产环境:国家政策规定,当企业的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发生重大变化时,应评审、更新,确保对产品一致性进行控制,企业不可擅自变更生产地址等。
3、非法转让电摩资质或公告车型:出租、出借、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的,工信部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改正。
未来,工信部将进行更多的“回头看”行动,提醒经销商选择品牌务必谨慎再谨慎,千万不要和打擦边球的企业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