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全球电动车网推送了一篇文章:点赞深圳,终结“限电”!放开两轮电动车路权,为“民生”让路!
讲的是“全国禁摩先锋”的深圳,为民生让道,开放电动自行车路权的事。
看到报道以后,深圳人民欢呼雀跃,兴奋、激动、感激的情绪流于言表。
眼中是深圳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的情形,脑海中早想到了未来电摩路权放开的美好。
然而,明天跟意外,往往是意外先来。
深圳严查电摩,把所有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标准的车均列为超标车,不让摆不让卖,直接磨灭了经销商心中最后一丝希望。 (请自行查阅本平台4月25日推送头条)
这就是部分管理者的态度,明面喂糖给你,背后不留余地。
同样如此的还有湖北十堰、海南海口。
新国标执行以来,各地都为超标车设置了过渡期,湖北十堰、海南海口也不例外。
湖北十堰的过渡期规定
海南海口的超标车过渡期规定
长达3年的过渡期,最开心的当属还在使用超标车的老百姓。想想3年内不用换车,ZF部门管理真的挺人性化,心中默默竖起了大拇指。
然而,期望有多大,失望就有多大。
海口自去年新国标执行以来到现在,本着“可以卖可以买,就是不给你上牌,无牌上路就抓”互相矛盾的原则,在电动车上牌工作中互踢皮球,对消费者答复模棱两可,对电动车管理野蛮粗暴。荒唐!一年不给上牌,没牌上路就抓!将“懒政”进行到底?
湖北十堰表面上给超标车设置了长达3年的过渡期,但近日却以准驾车型不符为由对53岁的超标车驾驶员朱某处以了2200元罚款、扣24分、扣驾驶证6个月、15日以内拘留的严厉惩处。
设置过渡期的初衷,难道不是避免人民群众财产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吗?既然有过渡期政策、有过渡期牌照,为什么还要扣分罚款拘留?
过渡期政策成了安慰民众的一纸空文,被打脸的反而成了行业媒体和满怀期待的消费者。
这就是部分执法者的态度,来时信誓旦旦,去时出尔反尔。
近期热播的网络剧《我是余欢水》中有一句很经典的台词:“有些人出现在你的生命中,就是为了给你好好的上一课。”
单纯善良的电动车人,每当心中充满对美好未来的幻想时,总是有根本不骑电动车的管理者过来给你狠狠的上一课。
当时吹人性化管理、一切向民生看齐时脑子里进过的水,就是现在不能卖、不能上牌、不能上路时留下的泪!
我们尝试过为电动车正名,尝试过为电轻摩路权呐喊,尝试过为3.5亿人民群众的基本出行需求鸣不平,但在血淋淋的事实面前,所有的努力都显得微不足道。
好不容易等来了一纸新国标赋予了电动车合法身份;等来了疫情期间电动车人无私奉献立下了功劳;等来了后疫情时代“一人一车健康出行”的倡议让电动车有了名分...
但我们却等不来放宽对电动车的管制,等不来对电动车地位的重新审视,也等不来对人民群众基本出行需求的满足。
总之,当时吹得有多过,现在脸就被打得有多狠。
真的求求你们不要再打行业媒体的脸了!
当然,并非所有省市都像上文中提到的三家那么不靠谱。
近日,浙江省地方立法网公开征求《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社会意见,其中一条明确表示浙江省过渡期有望再延长一年,到2022年12月31日!
今年3月以来,浙江、江苏等省先后面向全社会开展电动车立法调查,广泛搜集经销商、消费者意见,深入了解电动车行业心声,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电动车管理政策,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老百姓坦言,这才是为人民服务的人民政府!
我们不指望所有省市都能学习浙江、江苏等地电动车管理办法,也不指望所有省市都能广纳民意,一切以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核心,更不指望所有省市都能依法执行、合理过渡...
我们只求,在管理电动车的问题上,能否问问消费者、经销商的意见,能否别出尔反尔,能否花点时间用点心思哪怕只是一次民间征求意见也好!
一刀切,绝不是有效解决问题的合理途径,更不是管理电动车的唯一办法!
向所有人性化管理电动车,始终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的人民政府致敬!
点亮在看,呼吁各大省市在电动车管理问题上效仿“浙江、江苏模式”,坚决抵制一刀切等懒政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