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导读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管理、严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监管、严格电动自行车登记使用管理、稳妥解决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强化社会宣传引导等7项意见。
三部门联合出台文件表明
国家相关管理部门
对电动自行车的进一步规范管理决心明确
未来的电动车出行将更加规范化
那么《意见》中有哪些要点呢?
小编结合全省电动自行车在用情况
为大家做出相关解读
01
超标电动车占比85%以上
据统计,目前全省在用的超标车辆占到电动自行车使用数量的85%以上。新标准的出台也让超标电动自行车更新换代的问题日益显露。陕西省对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发放临时号牌;未按规定领取临时号牌以及过渡期满后仍上路通行的,将要严格依法处罚;
02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更安全
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上,最关键的一环还是电动自行车使用者。近年来频发的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更多是因为交通参与者违反交通规则和不文明行为所致。新国标对最高车速、整车重量、电机功率等关键技术指标进行了限定,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属性也得到了明确,这些无疑为治理电动自行车乱象提供了依据。
03
稳妥解决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问题
而针对超标的电动自行车的过渡问题,《意见》中指出为强化电动自行车的综合管理,鼓励群众主动置换和报废,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加快淘汰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
出行问题既考验着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空间
也影响着广大市民的幸福指数
在这个特殊时期
电动自行车势必会成为群众出行的首选工具
在治理电动自行车乱象方面
加速超标车的更新换代
推动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普及和落地
也成为了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的重要一环